2023年2月18日起,在腾讯视频全网独播,首更4集,每周二、周六10点更新1集。十万年前,天岚宗叱咤修真界,宗内弟子皆是天骄,所向披靡。唯独开山弟子徐阳一直是炼气期,为突破修为早日飞升,徐阳闭关万年。谁知出关时,修真界已经没落,天岚宗也只剩三五弟子,眼见就要灭宗,徐阳击退强敌,誓要带领天岚宗重回巅峰!随着天岚宗势力扩大,徐阳修为停滞的真相也一步步的揭开,万年间,一个贯穿人、魔、仙三界的隐秘也展现在众人面前!究竟是一念成神,还是一念成魔?世界的生死就在徐阳的股掌之间!
《机变英盟》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对抗的故事,对抗未知的环境;对抗强悍的敌人;甚至——对抗自身的黑暗面。多元宇宙理论上包含无限可能存在的宇宙集……在现今人类远远无法想象的未来,宇宙的生命之火正慢慢枯萎,能源枯竭的危机毁灭了一个又一个的星球。为了生存,名为机械生命体的物种开始了宇宙航行。在漫长的时光中,他们为了获得能源彼此争斗,甚至分裂成了光盟与影盟两派。战火不止,宇宙的物竞天择已到了最惨烈的时刻。直到有一天,光盟战士叱风云得到一条神秘线索,拥有无限能源的宇宙秘宝竟然出现了!挽救宇宙的希望就在边境,已经毁灭的地球之中!为了未来的延续,叱风云与战友们欣然前往。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得到这条线索的并不只有他们。黑暗正在蔓延,战争的硝烟,正慢慢将他们吞没……
庙堂之高,江湖之远,红颜易老,仙魔无名。江湖与朝堂是中国古风武侠题材中永恒的主题,而真正描绘朝堂诡变的动画作品如凤毛麟角。由舞之数码动画与糖心文化传媒联合出品的中国第一部玄幻仙侠动画《太乙仙魔录之灵飞纪》已经定档2016年3月8日,将于各大网站同步上线与观众见面。近日,该剧曝光全新剧照和大气磅礴的预告片,预告片展现出史诗级的仙侠故事背景,剧情涵盖了中国神话中的神、仙、妖、兽、鬼等众多仙侠热点要素,正邪斗法场面充满着法术对决、飞剑斗法、琳琅法宝、仙灵神兽、奇门法阵等,中国风玄幻文化精髓突出。 《太乙仙魔录之灵飞纪》取材真实历史背景和玄幻人物设定互为衬托,讲述明初年间,修仙玄门“青城派”弟子冷霜凝下山入世,在寻找解开自身宿命疑团的经过中,偶遇微服出城的“建文帝”朱允炆。而随着皇帝的身世之谜逐渐揭露,燕王朱棣谋逆,“靖难之变”爆发以至天下大乱,两位主角生死与共,展开了一段段从庙堂到江湖惊心动魄可歌可泣的传奇历险。 作为中国首部玄幻仙侠动画,一改传统武侠动画的打斗动作,而是着重描绘“武”、“法”、“宝”大战的绚烂画面。仙术、道法、魔功的对决在当前的国产网络动画难得一见,各大门派的道尊、剑侠、散仙尽显高冷的“禁欲系”气质,配合“明初第一悬案:建文帝生死之谜”——血肉铺就前尘路,奈何生于帝王家——最最最真实皇室秘辛宫斗戏码,绝对能满足不同层次的观众需求。
世上奇葩的事情,她莫名其妙被结婚,被领证,被动成为楚太太,被结婚的她真的很懵,更懵的是他竟也是不愿意的!他逼着她主动退出,话说的太重,还会摸头安慰,蜜糖甜蜜出幻象,一场豪门夺爱的婚姻,她无力反抗,沦陷进爱情,当剥开蜜糖的外壳,露出内在的真相,她决然放手,她爱得太累决定退出时被一句“对他负责”拽了回来……到底想怎样?
《虹猫蓝兔奥悠国历险记》是一部二、三 维技术结合的奇幻题材动画系列片,共52 集,每集17分钟。《虹猫蓝兔奥悠国历险 记》讲述的是虹猫、蓝兔参加梦之国统一 周年庆典时,接获从邻近奥悠国发来的求 救信。两人和迈克尔一起奉命前往奥悠国 查探,却发现这里人人都失去了梦想,且 在逐步瓷化。为拯救奥悠国的人们,虹猫 、蓝兔、唐僧来到奥悠国,开始了造梦行 动,却发现这里人们的梦核已经丢失,根 本造不了梦。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来自 于一个叫莫妮卡的老女人,当她发现梦核 能让自己找回年轻时候的美丽时,于是开 始疯狂地用物质享受来诱惑奥悠国的人们 出卖梦核。 要想帮奥悠国的人们找回往日的梦想,虹 猫蓝兔和唐僧只有找到超级梦核——梦之子,才能造出美梦。在奥悠国小男孩 布丁丁的帮助下,虹猫他们一行踏上了寻 找梦之子的征途,可是莫妮卡,会让虹猫 他们毁灭她的青春不老计划吗?
《秦时明月之帝子降兮》是中国动画《秦时明月》系列的手游特别篇。这是《秦时明月 Mobile》运营商北京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动画《秦时明月》出品方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首次动画形式的合作。 官方描述:“该片较以往几部《秦时明月》系列动画,不仅在剧情上独具看点,整个画面、气氛和叙事风格都做出了大胆挑战,将带给秦迷们全新的感受。尽管属于番外特别篇,但玄机团队依然运用了动画第五部《秦时明月之君临天下》中的技术,并且对技术的运用进行了更为深入和大胆的尝试,使画面的细腻程度和角色的逼真程度都毫不逊色于动画第五部,处处可见亮点,剧情上更将呈现惊喜,同时还将揭晓正片中的一个重要秘密。”
这是众人期盼已久的完美假期。在飞往月球的豪华飞船圣芙蕾雅号上,尽情享受这难得的放松旅途——本该如此。神秘的黑影,突然的失重,消失的物品,全是漏洞的不在场证明……犯人,难道就在我们之中?